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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05 15:59:31点击次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今年也将迎来共青团建团100周年。为进一步实施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计划,不断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团委决定于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2021年度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我院团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45-7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选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团支部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根据该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青年大学习平均参与率,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称号。

我院可推荐3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二。

六、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通过个人申请、团支部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进行评选。其中,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员的个人,必须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合格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团支部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 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团支部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和评选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如发现材料内容不属实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表彰资格。

4. 各团支部的评优工作须在47日晚六点之前完成,并将电子版申报表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13473583431@163.com;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本班团支书收齐后进行上交,上交时间为47日本周四晚1800-2200

上交地址:本部成教315       联系人刘册QQ2095288430

          医学部后勤楼105   联系人王纯QQ1686039279

5. 各类优秀申报表详见附件三、四、五。

 

附件一:2021年度河北大学五四评比表彰评选条件

附件二:2021年度河北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21年度河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四:2021年度河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五:2021年度河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河北大学中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4日

五四评优相关工作附件

(编辑: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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