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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17 15:25:06点击次数:

为全面贯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学字〔20165号)和《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7——1024日,班级评定,班内公示2天。

2.10月25日中午12:00前,各班将【先进班集体】、【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单项奖学金】的相关材料、【河北大学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相关材料和【特等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报送到院团委办公室(后勤楼109)。

3.10月25——118日,学院评定、公示3天。

4.11月8日上午10:00之前,学院报送相关材料。

  各班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选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 一、二、三奖学金获奖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本学年无不合格科目;

3、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特等奖学金获奖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生科技、实践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国家级竞赛排名前五,省级竞赛排名前三;

2)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省级期刊须为第一作者,核心以上期刊排名前三;

3) 参与厅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省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五,厅级课题排名前三;

4)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4、所在宿舍参评年度被评为公寓之星。

(三)单项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奖励金额:

1、精神文明奖

1) 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有突出成绩;

3) 其他体现优良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情操的行为,事迹突出并受到社会有关部门及群众赞扬;

4) 一次性奖励金额200元以上。

2、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

1)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核心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优秀作品,奖励500元;

2) 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团队),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由校团委负责拟定奖励级别,学校审批。

竞赛主办方已予以奖励的,学校不再重复奖励。

3) 主持省级以上课题,奖励1000/人,主持厅级课题,奖励500/人。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结项的,排名前五,奖励300/人(课题);参与厅级课题结项的,排名前三,奖励100元/人(课题);

4)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项的;

5) 从事科技发明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奖励500/人。

3、体育比赛优胜奖

  (1)在全国性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个人(团队),第一名奖励2000/人(团队),第二名奖励1000/人(团队),第三名奖励500/人(团队);

2) 在省级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个人(团队),第一名奖励500/人(团队),第二名奖励200/人(团队),第三名奖励100/人(团队);

3) 打破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记录的团队或个人,奖励5000/人(团队);打破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记录的团队或个人,奖励2000/人(团队);打破校记录的团队或个人,奖励300元/人(团队)。

4、文艺表演优秀奖

1) 在全国文艺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个人(团队),一等奖奖励500/人(团队),二等奖奖励400/人(团队),三等奖奖励300/人(团队);

2)在省级文艺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个人(团队),一等奖奖励300/人(团队),二等奖奖励200/人(团队),三等奖奖励100/人(团队);

3) 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文艺汇演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团队),奖励100500元。

5、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院系各种文艺体育活动,成绩突出者,奖励50元,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

6、以团队形式参与各类竞赛获奖或课题研究取得成果的,每项限报一次,奖金发放给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统一领取。

7、学校统一表彰奖励过的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文艺竞赛等,不再重复奖励。

(四)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豁达宽容,诚实守信。

2、学业成绩: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严谨求实,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2)本学年获得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身心素质: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

2)意志坚强,不怕挫折,热爱生活,心理健康。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班委会、团支部,院学生会、院团委,学生处、校团委、校学生会任职的学生干部;

2、政治立场明确,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水平高,道德品质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3、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不合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结务实、坚强有力,班干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团结、带领全班同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有正确的政治舆论环境,全班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公寓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优良,五星级宿舍比例高;

3、有浓厚的文化学习氛围,能以成才为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70%以上。

4、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艺、体育、卫生活动,全班同学都能坚持体育锻炼,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良者比例高;

5、班级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到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好工作;

6、本学年全班学生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者。

(七)符合下列条件者,应取消或限制其评奖评优资格

1.本学年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或系通报批评,或受到党内、团内及行政处分者,取消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2.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3.单科成绩不及格者,取消本学年的奖学金、三好、优干评定资格。
    4.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全班后50%者,取消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线下评审程序

(一)各班参照《名额分配表》部署评奖评优工作,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审小组根据《河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和各学院测评细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初选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二)“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各单项奖学金(除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外)由学生本人申报,学院进行审核。

四、线上评审程序

(一)线下评审程序全部结束后,各班级组织拟推荐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及学生学工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5和附件6)。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等拟推荐名单直接审核并提交学生处。

(三)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各单项奖学金(除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外)完成审核并提交后,另需学生本人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五、注意事项

1、特等奖学金评定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总名额。各班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宁缺勿滥,将初选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后院团委汇总审核并在院内公示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2、单项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辅导员签字),学院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3、2018-2019年度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4、各班必需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定,不允许随意拆分或合并。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校级奖学金,但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6、各班需按时报送有辅导员签字的打印稿一份,并将评定结果电子版报至团委办公室(表格形式见附件)。

8、有意愿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1025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后勤楼109)。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至少包括以下考察数据:课程及格率、优秀率(85分以上);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获奖情况;班级组织或参加活动情况,请附相应图片等佐证材料。

9、单项奖学金材料由学生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班为单位,在1025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后勤楼109)。单项奖学金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但需上交材料合格(原件和复印件)。

10、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办法和结果必须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公开宣读,并公示1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上报学院。

11、各班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 

 

 2019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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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精诚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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