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使新增导师尽快熟悉国家及河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掌握指导研究生的科学方式与方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4月11日(周二)上午8:30
二、培训地点:主楼304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领导;
2、学校有关领导;
3、学院(中心)院长(主任)或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4、各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
5、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会议要求
1、各学院(中心)务必通知到并组织好本单位新增导师参加学校的培训。对于不参加培训的新增导师暂停导师资格,待参加下一轮培训后才能上岗。
2、参会人员现场签到,8:10开始入场,8:25前入场完毕。
3、与会人员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河北大学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