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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中医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5-09-12 02:34:03点击次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我院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5]8)和《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
        (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推免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的推荐标准、工作程序,审核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推免初选名单。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组及秘书一名。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任国升
        副组长:马晓莉、潘砚青
        成员:郝丽静、陈宝珍、姜春燕、刘文敏
        专家组:马晓莉、郝丽静、陈宝珍
        秘书:姜春燕 
        三、推免条件
        (一)面向学院2016届中药学本科、中医学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健康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的时间限定:中药学专业为前三学年,中医学专业为前四学年。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
        (六)综合测评成绩由累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与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方法见第六条。
        (七)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推荐。
        (八)所有必修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四、推荐名额:具体的推荐名额以学校分配为准。
        五、推免程序
        (一)公告申报条件
        1.学院向班级辅导员传达推免工作条件和要求,辅导员做好推免工作的部署工作。
        2.班级成立班级推免小组,班级推免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人数57人。人员组成遵循回避原则。
        3.依据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进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内进行从高到低排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确定初选名单
学院推免小组依据推免条件审核所有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推免生名额初步确定本学院推荐免试学生名单。
        (三)公示推免初选名单
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栏公示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办公室。
        (四)上报学校
学院将初选通过的学生的《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证明一览表》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学校公示
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没有异议,由学校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联系接收单位
初选通过的学生网上填报相关信息,与接收单位联系接收事宜。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90%×平均学分绩点+1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
        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必修课;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        项目;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1591日。
        中药学本科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前三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20
        中医学本科专业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前四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20
        七、其它事宜
        (一)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二)凡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由考生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四)各学院要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将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推荐工作。
        八、本细则适用于中医学院2016推免工作。

        附件1. 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附件2.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计分表
附件3.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创新实践能力计分学生汇总表
附件4.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成绩绩点分汇总表
附件5.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综合测评分汇总表
附件6.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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