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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中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9-03-18 10:16:20点击次数:

河北大学中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按照《河北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责:

1)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根据招生专业,成立由学科负责老师担任组长,各专业教师组成的5人以上复试小组2组,复试小组负责出题、阅卷、面试、评分、复核成绩、填写评语等,凡属直系亲属或厉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

3)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政策、业务、纪录等方面进行培训。

2.成立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执行,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调剂原则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人数150%的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考生。参加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调剂条件另需要: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含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四、复试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目录指标数150%由研究生学院确定复试人数。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放弃申请。

五、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

1.考生报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学习、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证明、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按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的招生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要根据“资格审查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招生单位)严格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学籍学历信息。重点核对“资格审查表”上的照片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以及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⑥心理健康情况。

2.复试形式:

1)笔试(10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的资格为准)加试两门,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

复试笔试科目: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同等学力加试《中西医结合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中医内科学》。

2)综合面试(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英语能力进行面试测试,由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组成,中医专业面试另加临床技能操作。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其中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70%、外语听力和口语分数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总分60分及格。面试过程对考生照相和现场录像、录音,由学院存档。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七、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具体算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2]×40%

八、录取办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学院网站将公示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单科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并写出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复试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把好复试质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我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8512;邮箱:zyxyjiandu@163.com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中医学院。

中医学院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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